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深入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充分发挥正面清单企业正向激励作用,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辽宁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辽环发﹝2023﹞8号)规定,持续开展正面清单纳单工作,于2023年9月8日至21日完成2023年第二批正面清单企业信息公示,现将《大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2023年第二批)》予以公布。
附件:大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2023年第二批).docx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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