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内,发现存在不符合《辽宁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纳入条件的,可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反映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的则,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5月31日
投诉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白山路泰成巷15号
投诉电话:0411-84613993
投诉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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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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