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大连市《整改任务清单》第九项整改任务验收意见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整改责任单位和市牵头督导部门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4月3日
受理部门: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大连海事局
联系电话:82704260、87597015
邮寄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华乐街1号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大连市金州区金港十路1号大连海事局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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