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大连市庄河生态环境分局接到市民刘先生信访投诉电话,反映庄河市太平岭乡一废旧矿山有噪声,让人不堪其扰。庄河生态环境分局立即着手处理。
经调查了解,投诉人反映的矿山为庄河市太平岭乡青林村青林山周边的石材加工企业,今年10月26日,刘先生曾电话投诉矿山有噪声。而根据2018年辽宁省矿山整治文件要求,庄河市自然资源局已关停庄河市所有矿山。10月27日,庄河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和当地乡政府以及村两委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时,均未发现青林村矿山企业生产。但是,附近有村民开车到该废弃矿山企业运输石头砌院墙,庄河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和属地的乡镇及村工作人员对这一现象进行了制止。
近日,投诉人再次反映该矿山有噪声。为彻底解决问题,接到投诉第二天,庄河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邀请监督员以及乡政府工作人员一起现场检查,发现矿山企业未生产,无噪声产生。经向周边群众了解,目前,仍有村民开车到这里拉运石头。庄河生态环境分局要求属地乡镇和村委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村民到该矿山企业运输石头,避免再次产生噪声。
同时,执法人员组织监督员同信访人进行了面对面谈心交流,监督员向投诉人宣讲了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讲解了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执法工作程序。信访人对此表示理解,对答复意见满意。
此次监督员全面参与生态环境信访处理,为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群众的联系,广泛听取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了“纽带”“桥梁”作用,共同维护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下一步,庄河生态环境分局将进一步完善监督员工作,积极贯彻落实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持续深入开展“雷霆斩污”专项行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坚定走绿色、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为建设美丽庄河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