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我局对《中船重工大连市庄河海域海上风电场址ii(300mw)项目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作出验收合格的决定,现将决定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关于中船重工大连市庄河海域海上风电场址ⅱ(300mw)项目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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